孫大軍,男,1968年3月生,遼寧遼中人,大學學歷,198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1990年7月參加工作。
1986.09—1990.07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思想教育專業學習
1990.07—1994.05共青團中央青工部干部(期間:1991.02—1992.02掛職任河北省香河縣蔣辛屯鄉團委書記)
1994.05—1996.03中央組織部地方干部局副科級干事
1996.03—1999.12中央組織部地方干部局正科級干事
1999.12—2000.06中央組織部地方干部局副處級調研員
2000.06—2001.08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四處副處級調研員
2001.08—2004.07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三處副處長
2004.07—2004.12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三處調研員、副處長
2004.12—2006.06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三處處長(期間:2004.03—2006.05北京大學法學院在職學習,獲法律碩士學位)
2006.06—2012.08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一處處長
2012.08—2015.03中央組織部干部二局副巡視員(期間:2013.06—2014.02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四中央督導組工作)
2015.03—2015.12山西省委組織部副部長,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(2015.09兼)
2015.12—2018.02山西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(正廳長級),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(2016.03兼),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、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副主任委員(2017.04兼)
2018.02—2021.03山西省長治市委書記、太行干部學院院長;
2021.03—呂梁市委書記。
省十二屆人大常委,十一屆省委委員。